近日,杭州发生一起雷人的事,王先生在物美超市逛了一下后,买了一盒保健品送去给丈母娘,而当丈母娘吃了之后身体却发现很不舒服,后面留意到买给丈母娘吃的东西,才发现买来的保健品都已经过期一周了,而店家死不承认!
既然过期了那自然超市对此要承担一定责任,进行赔偿,可超市店长当着记者面直言在他们这里卖出去的保健品,不可能有过期的,一般都是在质保期半年就会下架退回到厂家,而且批次都不一样不太可能是他们卖出去的。
而细心的王先生不满超市态度,于是在超市办公室里的隐蔽角落发现同类产品,打开一看保质期和自己买的一样,都已经过期了,更否刺的是还是同一个批号的产品,而超市还在狡辩,装作不知道。最后知道无法狡辩了,只好按照一赔十的赔偿进行商谈,但和赔偿比起来,王先生更在意的是因为丈母娘吃了过期产品带来的身体伤害问题。
其实到这里大家都看得出来,隐蔽角落放的产品就是因为东窗事发后藏起来的,只是不料被抓了个现行,这都不是尴尬问题了,是没有商德的行径了,这么撒谎,欺骗只会名誉扫地亏损更大。
而按照店家一赔十虽然也不少,但死不承认的态度确实让人难以接受,而带丈母娘去检查也会花费不少钱,店家自然对其也要拿出诚意承担费用才是,而不是躲躲藏藏的逃避问题。
做生意有时候错了就是做错了,坦诚相待或许更有利于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,而购买的时候,尤其保健品这类产品,也一定要看日期。你说呢?